财政赤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40页(617字)

大多数人的观点是,社会主义决不能搞赤字财政或奉行财政赤字政策。因为它一是使简单再生产受到干扰和破坏;二是使基本建设不能形成生产能力,造成很大浪费;三是增加货币发行,引起币值不稳、物价上涨(葛致达:《关于财政收支平衡问题》,《经济研究》1981年第1期)。“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与其利用财政赤字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比例,不如通过国家计划更好地安排v与m的比例,加强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赤字对社会主义经济有害无益(王绍飞:《财政学新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有的人在批评了“储蓄缓冲论”、“赤字能动论”、“银行贷款启动论”的同时指出:“正确的方针应当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赤字财政政策,在发生赤字之后要找出原因,总结经验,制定措施,坚决地有步骤地消灭赤字,而不应当因循坐误,犹豫不决”(许毅、陈宝森主编:《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搞一点赤字也是允许的。社会主义有点赤字不一定都坏,赤字能否作为调整经济的杠杆,是可以研究的。如果赤字的弥补有来源,财政把发行收入花了,银行可以相应减少对企业的贷款;财政把企业的钱花光了,企业可以相应暂时不动用属于自有的资金。只要做到这点而又的确不影响经济生活对资金的需要,那么有了财政赤字,也不需要多发票子(邢俊芳:《一年来关于财政金融若干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8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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