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与各项专业监督有无区别
书籍: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47页(486字)
有一种看法认为:我国财政经济领域中,并不是没有实行审计监督,而只是将审计监督任务分散到各个主管部门、中央金库、各专业银行以及财政税收的监督机构去执行了,具体体现为各项专业监督,这些监督都是审计监督的组成部分,只不过监督的角度和范围有差别(财政部编:《我国财政审计监督的情况》,《财政研究资料》1982第3期)。
与此相反的看法认为:财政、税务、银行、物价以及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督虽各有其独特的作用,但都不能代替审计监督。因为这些专业监督大抵从本身业务出发,存在一定局限性(《中国会计学会讨论审计问题》,《经济学动态》1982年第11期)。例如财政监督往往着重利润和折旧基金的分成、上交、财政纪律执行情况等;银行监督每每着眼于现金管理和贷款使用;税务监督注意税收制度和税金的交纳;物价监督在于价格水平和规定;主管部门监督则注重经济指标完成和成本开支范围等。何况各个专业监督的本身也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不过,审计制度建立后,专业监督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大多数人同意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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