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史分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370页(308字)

传统分法为原始群、氏族公社两个阶段,把用火、制造工具的完全形成的人列在原始群时代。近年来,日知、毛昭晰等根据克思、恩格斯、列宁所用“原始群”原意,结合人类学、考古学的最新成果,提出新的见解,认为“原始群”是从猿到人的过渡时代,是形成中人(即腊玛古猿)的时代,相当于蒙昧低级阶段,尚无公社;原始公社继原始群而出现,与完全形成的人相适应,包括两个阶段:前氏族公社(血缘家族、早期猿人、晚期猿人、早期智人)与氏族公社(包括母系和父系两阶段)。杨邦兴主张三段分法,即原始氏族公社、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时佑平提出四段分法,即血亲社会、血缘社会、血族社会和氏族社会。

上一篇:概况 下一篇:亚细亚生产方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