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研究的批判与前景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科学技术论手册》第124页(2850字)
实验室研究及其对科学活动的研究受到了一些批评。对于那些持强烈的建构论主张的研究者,人们指出了一个连贯的问题,即这些研究赋予物质对象以什么样的地位。许多从事实验室研究的学者主张,科学实在是由研究过程“构成的”,它是“科学描述的结果而不是起因”,或者说科学事实“与生产事实的研究过程是密不可分的”[诺尔—塞蒂纳,1981,第3页;拉图尔和沃尔伽,1979,第180~183页;林奇,1985a,第1页以下;沃尔伽,1988b]。这些主张经常遭到抵制,理由是这些主张认为物质对象因为科学的描述而突然存在了,大多数读者认为这是“极其不可信的”[例如,吉雷,1988,第56页以下;西斯蒙多,1993]。
然而,有些人在解读这些主张时则抱着同情的态度。他们认为,在较长时期的研究过程中,在科学家“发现”某种微生物或亚原子粒子的过程中,真正存在的是一些从其他实体中区分出来的特定的实体[其他微生物,其他粒子],人们赋予它以名称、一组描述符号和一组能够生产和处理它的技术。换句话说,预先存在的物质世界的某些部分得到了详细的规定,并因此成为实在的东西,人们能够对其进行处理和解释,并以多种方式把它纳入到科学生活和日常生活中来。这并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在科学家把目光转向这一实体之前,它的某些物理关系是存在的、未被识别的,并且与其他物质对象相互纠缠。但是,这并不是说,科学仅仅赋予预先存在的物理对象以某种概念,并把它们从其他对象中分离出来,分离的方式恰恰是科学后来的描述方式。也许你可以说,科学生产的“事实”提供了物质对象在生活形式中的可遭遇性(encounterability)。但是,可遭遇性依然是成问题的,因为它对情境很敏感,并潜在地依赖于对生活形式的其余部分的重构,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扩散”所存在的困难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把可遭遇性投向过去,那么它就需要某些研究工作——例如,那些重写历史的历史学家的研究工作。(1)因此,物理实体如何存在的问题,事实上是建构论研究提出的一个十分有趣的问题。但是,对它的解答无需借助于本体论的手法,因此也无需假设具体的物质实体存在于科学和人类经验之外。
还有人提出其他的批评——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也许是,虽然实验室研究非常适于对科学家的日常实践进行微观研究,但是它在共识的形成问题上的解释效力是十分有限的[例如,平奇,1986,第30页]。(2)这个评价很正确。迄今为止,实验室研究最为关心的是单个实验室,是某个活动的场所。形成共识的许多过程都涉及一个以上的实验室,并潜在地涉及整个科学领域。另一方面,实验室研究可以阐明,当新的知识主张在科学实践中遭遇质疑时,最好的回应是把这些主张纳入到进一步的研究的新环境中来。它们也可以说明,在发表科学知识以前,围绕实验结果的解释上的争论在实验室中是如何终止的。如果解释的可塑性和实验结果的磋商是科学活动的必然组成部分——实验室研究就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对这一活动的研究应该能够回答磋商是如何终止的问题。然而,直到现在,从事实验室研究的学者还很少涉及这样的问题(3),而涉及这一问题的人——例如拉图尔[1988]把它重新表述为事实的“稳定化”——则诉诸于历史资料。
让我们思考一下对实验室研究的第三种主要批评:实验室研究及其对科学活动的研究把目光局限在实验室内部的生活世界,但是却忽视了实验室所在的社会情境和科学的政治层面[例如,丘宾,1992;福勒,1992]。这一批评也十分合理,但是它之所以看起来很重要,主要是因为涉及了更大情境中的某些方面和实验室的某些关系性质,这些在科学活动中不断地出现,并影响着知识的建构。实验室研究承认自己对知识的制造很感兴趣,所以你很难因为它不能同时对科学政策感兴趣而指责它,当然,那些渗入到实验室文化中或以其他方式主导着科学生产结果的科学政策除外。
上述批评所涉及的研究领域,也是需要实验室研究去关注的,事实上它正开始向这些领域拓展——例如把实验室研究的常人方法论运用于敏感的政治问题,如加拿大的生命安全条例[沙尔沃林、利摩日和坎布罗西奥,1991],或者运用于对政府的“全套档案”的研究中——这些档案记载了对魁北克政府制定政策措施的框架所作的制度性的修正[坎布罗西奥等人,1990,第206页]。另一个例子是,普罗克特[出版中]运用建构隐喻来研究对无知[例如对癌症病因的无知]的社会建构。
此外,实验室研究迫切需要探讨的另一个领域是实验室的历史。在这方面,研究也已经初露端倪[例如,古德,1991、1992;海森布鲁赫,1992;金斯兰,1992;夏平,1988b]。历史学家已经开始意识到需要研究实验室的涌现、建筑结构、内部程序和不同的定义,他们也已经认识到了这种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可行性。(4)实验室的历史研究与实验的历史案例研究相互结合起来了[例如,加利森和阿修穆斯,1989;古丁,1989;麦肯齐,1989;皮克林,1989;参见古丁等,1989]。这些研究表明,人们清醒地意识到需要对实验活动的真实过程加以研究,它们延续并强化了早期的争论研究,继而转向考察实验活动的最初趋向[例如,H.科林斯,1975;科林斯和平奇,1982b;平奇,1986;夏平和沙弗尔,1985]。
最后,未来的实验室研究需要涵盖的另一个饶有趣味的领域是,我们要从科学技术论转向一般的社会学,并思考这样的可能性,即实验室所体现的特征也可能出现在有组织的场所中,例如诊所、工厂、花园和政府机构。这些问题将把实验室研究与社会学的“新制度学派”联系起来[例如,道格拉斯,1986a;鲍威尔和迪马乔,1991],这一研究方向将运用文化和符号的方法来拆解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本领域中的初始研究(5)表明:实验室化的过程可以在各种不同的场所中发现;区分实验室的类型和实验室的构成模式也许是有益的。毕竟,现代社会是一个由地方性场所构成的社会。我们从实验室研究中获得的关于知识的“情境性”的认知[也可参见,哈拉维,1991b],也适用于许多更宽泛的问题——关于经验在各种复杂场所中的地方化问题。如果我们从它们与环境之间的知识关系方面来思考这些场所的话,会出现哪些不同的模式呢?其他泾渭分明的空间所具有的力量,如何反映科学实验室所体现的地方性场所的力量呢?对于过去十年的微观社会学研究而言,概念的地方化尤其重要。然而,从理论上表述地方性场所的相关性的工作依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STS所研究的实验室或许会有助于我们探讨隐含在情境性和地方化中的诸多问题,也有助于弥补上述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