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82页(376字)

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由各成员方代表组成,执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或全体成员方所授予的职责。该委员会设立由5位补贴与交易方面的资深独立专家组成的常设专家组,可就任何补贴问题与任何成员方进行磋商,并提供咨询意见。

各成员方每年6月30日前应向该委员会通报其实施补贴措施的情况,如补贴的形式、单位补贴量、补贴总量、补贴目的、补贴期限等。另外,各成员方还应就反补贴税的有关执行情况及时向委员会提交为期半年的报告。各成员方还应通告其发起调查的反补贴调查主管当局和调查过程的程序。

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会议,或经任何成员国的要求召开会议。在每次定期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对各成员提交的报告予以审查,以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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