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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硫酸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53页(1675字)

编码 GB 05.004;INS 221

化学结构

性状 本品有无水物与七水物两种。无水物为无色至白色六角形棱柱结晶或白色粉末,相对密度(d5)2.633,溶于水(1g约溶于4mL水),稍溶于醇。七水物为无色单斜晶体,相对密度(d5)1.561,易溶于水(1g约溶于4mL水),在空气中易风化并氧化为硫酸钠,150℃时失去结晶水成无水物。无水物的氧化则缓慢得多。两者均无臭或几乎无臭,有清凉的咸味和亚硫酸味,其水溶液对石蕊试纸和酚酞呈碱性,与酸作用产生二氧化硫。1%水溶液的pH为8.3~9.4,有强还原性。

制法 向碳酸钠溶液通入二氧化硫气体,饱和后再加入氢氧化钠溶液,经晶析得七水物结晶,加热脱水则得无水物。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本品呈现钠盐反应与亚硫酸盐反应。

1.钠盐反应 参见氢氧化钠鉴别方法。

2.亚硫酸盐反应 参见焦亚硫酸钾鉴别方法。

毒理学依据

1.LD50 静脉注射115mg/kg(bw)。

2.GRAS FDA-21CFR 172.615,173.310,182.3798。

3.ADI 0~0.7mg/kg(bw)(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的类别ADI,以二氧化硫计。FAO/WHO,1994)。

4.代谢 食品中残留的亚硫酸盐进入人体后,将被氧化为硫酸盐,并与钙结合成为硫酸钙,可通过正常解毒后排出体外。

使用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1.使用注意事项

(1)亚硫酸钠溶液易于分解失效,最好现用现配。

(2)食品中若有金属离子,可将残留的亚硫酸氧化而失效。生产时应注意避免金属离子混入,或同时使用金属离子螯合剂。

(3)本品同样主要通过二氧化硫起作用,应严格控制其残留量(参见二氧化硫)。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葡萄、黑加伦浓缩汁,最大使用量0.60g/kg。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不得超过0.05g/kg;食糖不得超过0.1g/kg;葡萄、黑加伦浓缩汁不得超过0.05g/kg。蜜饯,最大用量2.0g/kg,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

(2)FAO/WHO(1983)规定:速冻小虾或对虾、虾以及速冻法式炸铃薯片,参见焦亚硫酸钾;带防腐剂的浓缩菠萝汁,为500mg/kg(仅用于制造,按SO2计,单用或与其他亚硫酸盐,苯甲酸、山梨酸及其盐类合用)。

(3)实际使用参考:具体应用于海棠果脯时,海棠经0.05%亚硫酸钠溶液漂洗后,再糖煮、烘烤制成果脯,其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03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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