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01页(252字)
通知行(Advis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出口人的银行。它只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通常是出口人所在地银行。它的责任主要有:
(1)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
(2)如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必须不延误地通知开证行。如仍决定通知该证,则必须告知受益人它不能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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