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水产养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93页(199字)

1988年1月8日,中国等8个国家缔结《亚洲和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络协定》。协定规定:(1)建立亚洲和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络组织。(2)该组织将巩固和扩大水产养殖中心网络,承担该地区水产养殖发展的研究、培训和信息交流的责任。(3)该组织将对经选择的水产养殖系统进行学科和学科间研究,以调整、改进技术和发展新技术。该协定于1990年1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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