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担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75页(384字)

明示担保(Express Warranties)是美国《统一商法典》一个概念。《统一商法典》把卖方对货物的担保义务,分为明示担保与默示担保。所谓明示担保是指卖方直接地对其产品作出保证,是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基础。它并不一定要使用担保或保证等文字,一旦构成明示担保,卖方所交的货物必须与担保的货物相符。具体来讲,有三种方式:

(1)对货物说明书、标签作了事实的确认或许诺,且说明书、标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运用文字、图表等对货物进行描述,且文字、图表等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3)运用样品、模型等反映货物属性,且样品、模型等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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