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8页(239字)

部分人格缺陷者和部分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患者,对某些事物的评价超出人们通常评价的水平,而且这种评价在其思维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并影响其行为,如偏见、成见、迷信等。这些人在超价观念的驱使下,可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甚至触犯刑律。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对因超价观念实施危害行为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首先应确定超价观念的性质,即是否为精神病性的,若是,则应视具体情况减免责任;若是由于文化等因素所致的非精神病性的,则应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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