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19页(826字)

根据法律规定,法医对死因不明的尸体进行的检验。法医尸体检验是法医学鉴定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其检验对象是暴力死或怀疑暴力死者,以及其他不明原因的死亡者,其中包括猝死、无名尸体、碎尸、与医疗纠纷有关的尸体。通过尸体检验弄清死亡原因,分析死亡过程,推断和认定致伤工具,判明死亡性质,认定无名尸体,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如果是非暴力死亡,法医尸体检验能有助于查明死因,为医学研究提供资料,丰富医学科学的内容,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如果是发生了医疗纠纷的案件,则法医尸体检验能查明有无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为医疗工作作出正确的评价,有利于正确处理民事纠纷。

法医尸体检验分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两种。尸表检验一般在发现尸体的现场进行,首先逐件检查死者的衣着,查看是否零乱,有无撕扯和附着物,钮扣有无解开和脱落,衣袋内有无票证、证件、笔记本、信件及财物等。对无名尸体尤其要详细记载,以便查明死者身份。然后将衣服脱掉,仔细检查尸体外表的一般情况,如测量尸体身高、体重,检查体格发育和营养状况;测量尸温,检查尸僵、尸斑、角膜混浊程度、局部干燥和腐败程度等尸体现象;检查尸体颜色和尸体各部分的伤痕特征以及指甲缝内有无毛发、血肉等异物。

经过尸表检验如果不能明确地判明死因,就需要进行解剖检验。尸体解剖通常在法医机构和医院的解剖室里进行。对发掘出来的尸体,一般在埋葬的地方进行。对无名尸体和碎尸,要详细检查死者的生理、病理特征,推断其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区,以便为侦查部门查明和认定死者身份提供科学依据。解剖后可以根据检验工作需要提取有关组织或器官,以备病理或毒理检验。解剖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主剖人员必须对各部位认真检查,详细观察和描述,并有专人如实记录和摄像。最后由法医检验人员、见证人和记录人在法医检验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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