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23页(620字)

通过调整摄影布光角度和强度,及选择适宜的感光片,使与背景色调相同、相近的痕迹增强反差,以显示其形态特征的一种物证照相方法。常用的反差照相方法主要有:①阴影照相法。对于有微弱凹凸立体感的痕迹,在普通配光条件下拍照,其凹凸特征难以清晰显示。此时可加大光线入射角度,通过斜侧光或平射光使痕迹中的微弱凹凸产生阴影,增强立体感,再从正面予以拍照,可以观察到痕迹的凹凸特征。这种方法可适用于拍摄无明显色调对比的工具痕迹、立体指印、压痕文字、枪弹痕迹等。②透射光照相法。对于透明或半透明物体内部结构特征或其表面的遗留痕迹,在反射光条件下难以显示;此时可以采用透射光的方法拍照,由于不同部位透过光线能力差别,使物质或痕迹的特征得以显示并拍摄下来。此方法适用于检验和比较纸张、货币、印文以及拍摄透明客体上的指印、足迹等痕迹。③反射光增强反差照相法。有些痕迹的形成物质与承受体虽无明显色泽反差,但二者吸收或反射光线的能力存在差别,可以通过调整光线强度或变换光线颜色的方法,使痕迹与背景增强反差,从而拍摄下清晰的影像。如拍摄透明玻璃上的汗液指印,可采取垂直照明方法,玻璃下面一定距离上衬以吸收光线的黑纸,由于玻璃透射大部分光线被黑纸吸收,而汗液指印反射光线形成明显反差。使用这种方法时的光照强度、颜色可以通过试验的方法加以选择和调整。此外,增强反差照相法可以使用分色胶片或盲色胶片,使摄取的影像进一步增强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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