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23页(291字)

亦称反询问。英美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概念,相对于直接发问而言。指法庭调查过程中,控辩双方律师对对方所举出的证人进行的盘问,意在发现该证人证言的不真实性,削弱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力。举出证据方,为第一顺序,他对证人所进行的盘问为直接发问。对方为第二顺序,他对证人所进行的盘问便是反对讯问。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是由法庭传到法庭作证的,证人的身份由法庭核实,所以严格讲不存在反对讯问。但对证人的提问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控辩双方经审判长许可,对证人发问;另一种是控辩双方申请审判长对证人发问。因此有的学者将前者称为直接发问,将后者称为间接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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