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30页(208字)

存在于部分临床精神科医生观念中的一种偏激认识,即在刑事诉讼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首先将被鉴定人推定为精神病人,而后单纯运用病理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诊断和鉴别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解释其危害行为的成因,甚至将符合一般犯罪心理特征的行为认定为精神病理性症状。这种观点使精神病的诊断扩大化,导致一些如醉酒后犯罪等本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人被当成精神病人而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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