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45页(309字)

又称告诉乃论。法律规定某些刑事案件的起诉权只能由刑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直接行使时,法院只能在他们提起诉讼后才能审理这些案件。一般而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法律对这些案件在受理和审判方面规定了与公诉案件不同的程序和方式。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些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引起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案(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告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告诉。另外,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告诉人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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