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78页(1910字)

为共同探讨预防和侦破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案件而交流各国和各地区反贪污的经验,探讨在反贪污领域的国际合作的途径与方法的国际性专业研讨会。自1983年举行第一届以来,每两年举行一次,参加者主要为政府代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学者、教授等。“国际反贪大会”这一概念是1981年底在香港廉政公署举办的一次机构间反贪研讨会上提出来的,并就此进行了充分讨论,这是举办国际反贪污大会条件基本成熟的标志。国际反贪污大会自创始至今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第一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83年10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政府监察署主办,会议主席为该署监察厅厅长乔西·贝莱治克。会议主题是“关于政府部门中的贪污和其他经济犯罪”。来自13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反贪污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第二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85年10月在美国纽约召开,由纽约市调查署主办,会议主席为该署专员帕特雷克·麦金雷。出席此次会议的共有200多名代表,其中来自美国以外的32个国家的代表有60多名。这次大会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与会代表对以后召开国际反贪污大会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第三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87年11月在香港召开,由香港廉政公署举办,会议主席为廉署专员G.E.斯道伟。会议主题是:“不同社会中遏制贪污蔓延的必要性。”共有32个国家的72个组织的25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厅长应邀率团参加了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四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召开,由澳大利亚总检察院主办。会议主席为澳大利亚政府副总理兼总检察长莱昂内尔·鲍恩。会议主题是:“90年代的反贪防贪战略。”我国监察部派观察员参加了大会。

第五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92年3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由荷兰警察与社会基金会主办,会议主席为该基金会主任冯·德·斯泰格。会议主题是:“面向未来,控制贪污的国际化趋势。”出席会议的有6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欧共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共284名代表。我国组成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为团长的五人代表团与会。

第六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93年11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由墨西哥监察部主办,会议主席为墨西哥监察部部长巴斯克斯·纳瓦。会议主题为:“确定反贪污国际合作的形式与方法。”出席会议的有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40多名代表,其中有部长级代表20余人,我国组成以监察部部长为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为副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会议。本次大会决定第七届会议于1995年10月在北京召开。

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95年10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由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监察部联合主办。大会主席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第一副主席为监察部部长曹庆泽、副主席兼秘书长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庆。大会主题是:“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它继承了历届反贪污大会的基本精神,体现了时代特征和各界人士的共识。大会的宗旨是:根据当今世界贪污与反贪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围绕大会主题,探讨和交流预防、惩治贪污的方法和经验,促进和加强反贪污的国际合作。在10月6日上午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开幕式上,我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前来参加会议的各国、各地区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参加本届大会的有来自89个国家和地区的900多名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和教授,大会共收到论文252篇。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规模上、代表规格上、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了以前历届大会。

第八届国际反贪污大会 1997年9月7日在秘鲁利开幕。秘鲁总统藤森主持了大会的开幕式。中国代表团团长、监察部副部长冯梯云在开幕式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措施和成果,表示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的反腐败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包括中国在内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以及一些国际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于9月11日结束。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通过举办专题讨论会交流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并研讨和制定反腐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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