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79页(717字)

国际性检察官组织。是由匈牙利、荷兰、奥地利等国的检察官联合会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根据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检察官作用的指导原则》而发起成立的。该会宗旨是加强世界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工作,增进各国检察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联合国《检察官作用的指导原则》在各国的实施。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会员代表大会于1996年9月19日至21日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联合国和46个国家派团共136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团约一半是由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率领的,如中国、俄罗斯、荷兰、丹麦、芬兰、波兰、爱尔兰等。亚洲地区参加会议的有中国、蒙古、韩国、日本、泰国、来西亚等国家检察机关的代表。会议的主题是:“在变化的世界中如何捍卫公正——论检察官的作用”。中国代表团的代表在大会上分别就“中国检察机关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公诉制度的特点”、“中国检察官制度”作了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浓厚兴趣,获得了普遍的好评。会议通过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章程,选举爱尔兰总检察长巴恩斯为联合会主席,亚洲预防犯罪基金会主席敷田念(日本人)和匈牙利布达佩斯市检察长鲍茨为联合会副主席,荷兰高级检察官舒尔茨为秘书长,选举了包括中国代表团在内的由25人组成的执委会。本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1997年9月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召开。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检察官组织。在成立大会之前中国检察官协会就被邀请加入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并被邀请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加入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组织均为各国检察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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