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36页(184字)

在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中,精神症状不是孤立地出现,而是由某些症状组合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精神症状并非无规律的组合,而是具有一定的内部联系或某种意义上的关连性,而且还可以同时或先后地出现和消失。在临床精神病中,有许多不同的综合征,有的精神疾病可以有它所特有的综合征。这些特征性的症状对认识、诊断精神疾病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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