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42页(252字)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在1943年8月作出的《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提出的审查干部的方针。其内容是:①首长负责;②自己动手;③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④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⑤调查研究;⑥分清是非轻重;⑦争取失足者;⑧培养干部;⑨教育群众。九条方针对于当时延安整党审干运动的健康顺利进行,产生了重要指导作用;它所包含的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以及依靠群众、区别对待等思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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