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77页(314字)

法律明确规定的律师的职业活动范围。根据中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业务: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②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③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④代理各类行政案件的申诉;⑤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⑦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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