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87页(964字)

美国行政机构根据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审判式听证程序对特定争议或特定事项作出裁决的活动。广义的行政裁判包括行政机构采用各种法定的或非法定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程序作出行政裁决的活动。在实践中,美国行政机构的大多数决定都是通过非正式裁判程序作出的。依正式裁判程序,即审判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决定只是行政机构所作决定中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一小部分行政决定涉及的均是直接和严重影响相对人权益的事项。如行政处罚、驱逐出境或禁止入境,拒绝颁发许可证或吊销已颁发的许可证,限制工资和物价,减少社会福利项目,降低社会救济标准等等。由于有关这些事项的行政决定直接和严重涉及相对人权益,故法律对之规定严格的正式裁判程序。

美国的行政裁判具有下述特征:①行政裁判的主体是相应主管行政机构。在美国,行政裁判权完全由相应的主管行政机构行使。法律授权一定行政机构管理某项行政事务,该机构通常同时具有制定调节相应管理领域事务政策、规章和就相应领域事务或争议作出裁决的权力。②行政裁判的客体是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事项和争议。如行政机构决定修一条公路,盖一座大楼,建一座公园,如果影响到特定人的利益,均要事先举行审判式听证,在为利害关系人提供陈述意见、提出证据和进行辩论的机会后才能正式作出裁决。③行政裁判的申请人是其权益已受到行政行为影响或可能受到影响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他们可以是行政决定的直接对象——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行政决定的间接对象——消费者、竞争人、环境受益人等,只要其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行政决定的影响,均有权请求行政机构为之举行审判式听证,就其提出的异议作出裁决。④行政裁判的程序是审判式听证程序。这种程序具有普通司法的基本特征:两造对抗、言词辩论、公开审理、依审讯记录案卷作出裁决,反对单方面接触和偏见等,从而有利于保证裁决的准确和公正,同时这种程序又不及普通司法正式、严格,手续较为简便,证据要求较为宽泛,从而可以避免时间和金钱的过分耗费。⑤行政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要接受司法审查的检验和保障。对于行政机构通过审判式听证程序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不服,通常都可以诉诸法院,请求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由法院对行政机构的裁判活动及其结果作出最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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