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10页(256字)

也称传闻证据。学理上对证据的一种分类,与原始证据相对。从原始证据复制、传抄、传述而来的证据,例如合同书的复印件、抄件,物证的照片,证人对自己从他人处听来的情况的复述等等。派生证据由于经过了若干中间环节的辗转传播,容易出现差错和失实,也易被伪造,可靠程度较之原始证据要低。在英美法上,除法定例外情况外,禁止提供和采用传闻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并不禁止把派生证据作为定案依据,但目前尚未具体规定运用派生证据的规则。对该问题尚待在司法实践中进行总结和在立法上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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