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13页(292字)

美国诉讼法中对候选陪审员的预先审查程序。对候选陪审员进行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得到公正的处理。通过审查,确定该人是否能够成为正式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在陪审员的预先甄别程序中,法官或者律师要对候选陪审员的背景、同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对案件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审理中可能出现的某些事实的态度等进行询问,以确定该人是否能够作为公正的陪审员对案件事实作出不偏不倚的裁决。如果认为某人无法做到公正地处理案件,则可以借助回避程序,取消其陪审员的资格。如果法官或律师认为某一陪审员可能因为有成见而无法对案件作出公正的独立的判断,则可以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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