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45页(453字)

不能发现致死性病理变化的青壮年急死。多数病例具有下述特征:①多为青壮年(20~40岁);②多为男性(有统计男女比例为11∶1);③多死于睡眠中;④生前身体健康,发育良好;⑤死亡迅速,多为即时死;⑥死前无明显诱因;⑦发病以4~7月份多见;⑧尸检不能发现足以说明死因的病理变化,既无中毒证据,又无其他死因。死亡发生的时间以凌晨2~4时最多见,发病时患者突然惊叫或大声呻吟或呼噜几声,随即四肢痉挛抽搐,呼吸困难,陷入昏迷状态,推之不应,迅速死亡。死后可见颈静脉怒张,指甲和口唇青紫,尸斑出现早而浓,尸僵出现早而强。尸体解剖可见:心及大血管内血液呈暗紫红色流动状,各内脏明显淤血,常见浆膜下和粘膜下有点状出血,心肌纤维断裂,肺水肿等。

青壮年急死综合征的死因至今尚未明确,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突发性心功能不全引起的猝死,也有人认为是中枢性呼吸麻痹所致,或迷走神经兴奋所致。总之,此综合征猝死的原因和机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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