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03页(191字)

利用卡片对失踪人进行登记,并建档储存。通常根据失踪人的家属、单位或其他有关人员的陈述,由其辖区公安机关负责进行,目的在于查明失踪人的下落和失踪事件的性质。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失踪人的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失踪时间、体貌特征和特别记号、衣着打扮、携带物品、平日交往、失踪前的行动表现等,还应在登记卡片上粘贴失踪人的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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