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32页(206字)

又称强制性思维。病患者的思潮不受其本人意愿的支配,强制性地大量涌入脑内。若详细地记录其思维内容,便出现概念数目有限,有些是重复涌现的,不同于联想加速的观念飘忽。这些杂乱的思潮往往突然发生、突然消失,可引起病人的焦虑、恐惧,甚至可导致冲动、自伤、伤人、毁物。见于精神分裂症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在司法鉴定中,此症状可构成削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医学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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