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84页(343字)

用性交以外的各种下流动作对待异性,以满足性欲的行为。猥亵者多为男性,被害者多数为女孩,也有成年女性。例如男人强行对妇女拥抱、接吻或用手指和其他异物塞入阴道,或用其他手段玩弄女性生殖器和乳房,或在女孩大腿内摩擦阴茎,或以阴茎接触女性的身体。有的甚至对怀抱的婴儿进行猥亵行为。有时偶有成年女性玩弄男童的性器官,或者强迫男童刺激罪犯本人的性器官。这种损害公共道德的淫秽下流行为,不但伤风败俗,而且危害社会治安,有时导致自杀、伤害和杀人的罪行。对儿童进行狠亵行为,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有时可导致道德堕落,也可以感染性病。猥亵行为的法医学鉴定是比较困难的,有时能见到罪犯或被害人生殖器红肿或伴有表皮剥脱,亦有时在被害人身体上遗留精液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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