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96页(374字)

将摄影装置与显微镜结合,拍摄微小物体或痕迹影像的专业摄影方法。它可以将人眼看不见或分辨不清的细微物质或特征扩大显示,为技术检验提供真实、直观的图像资料,或直接进行细小物症的比较检验,为鉴定结论提供直观依据。显微照相的基本原理是二次成像,从被摄物证反射(或透射)的光线通过显微镜物镜后,在目镜的焦距以外、2倍焦距以内形成一个扩大的实像;该实像经目镜二次扩大,在目镜的2倍焦距以外形成再次扩大的影像,由底片记录下来。。显微照相的放大倍率可以从几倍到上千倍,如果采用特殊的显微装置,如金相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等,还可以获得更大倍率的扩大图像,而且图像清晰。它适用于拍摄工具痕迹、枪弹痕迹、汗孔特征、文字中的笔画交叉特征、各种织物或纸张的纤维、金相组织、物质碎屑、毛发等许多微小物证,是物证照相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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