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12页(372字)

对被检血痕出自人体何处所进行的法医学鉴定。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血痕检验,有时需要确定出血部位,为侦查和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血痕出血部位主要是根据血痕中的特殊细胞和其他成分来判断的。方法是取少许血痕经生理盐水或膨胀剂浸泡使血痕中的细胞成分复原后,涂片染色,在显微镜下观察非血液成分。鼻出血:可见纤毛柱状上皮细胞,有时可见鼻毛;胃出血:可见胃粘膜上皮细胞及口腔扁平上皮细胞,还有食物残渣,呈酸性;肺出血:可见呼吸道粘膜纤毛柱状上皮细胞,有时可发现结核杆菌;口腔出血:可见口腔扁平上皮细胞及唾液淀粉酶:阴道出血:可见阴道上皮细胞,偶尔可见阴道滴虫及包皮垢杆菌;月经血:可见子宫内膜细胞、宫颈鳞状上皮细胞、阴道上皮细胞及较多的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内脏受伤出血:可见各脏器特有的细胞(如脑、肝、肾组织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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