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47页(188字)

直接送达确有困难,法院将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通过邮局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邮寄送达是送达的一种特殊方式,主要适用于受送达人居住在外省市且住所地址清楚的情况。邮寄送达以受送达人在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涉外民事诉讼中采用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应当在受送达人所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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