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88页(272字)
断定案件事实和其他待证事实已被证据证实的尺度或准则。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要对有关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通过证明活动,使其得到证实。历史上曾实行过的证明标准有:神明裁判、法定(见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现在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证明标准,仍然是自由心证或内心确信。对于证明标准问题,我国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1996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均无明文规定,理论上也一直存在争议。已提出的主张有:实事求是,循法求实,法定确信,客观验证无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