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17页(1359字)

全国性的诉讼法学学术研究团体,隶属于中国法学会。1984年10月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总部设在北京。该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数十人,秘书长一人。下设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两个专业委员会。该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诉讼法学研究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志于诉讼法学研究的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诉讼法学,为健全和完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作出贡献。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协调和推动进行了大量的学术活动,对中国诉讼法学理论的繁荣和发展,对中国诉讼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该会的主要学术活动有:①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全国性的诉讼法学学术会议。自1984年10月成立以来,该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诉讼法学年会,就诉讼法学中的重大和焦点问题展开研讨。例如,1986年11月在广州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主题是“体制改革与诉讼法的完善和如何保证严格执行诉讼法”。1987年9月在南昌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主题是“诉讼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和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1988年在安徽屯溪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主题是“发展诉讼法理论,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等等。②组织学者和司法部门的有关专家,对诉讼法学中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研讨。例如,1990年在杭州举行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特征、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财产保全及再审问题,以及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证据等问题进行了研讨。1992年在山东泰安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就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诉讼价值、诉讼目的以及诉讼结构等问题展开了讨论。1997年在广东深圳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就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讨论。这种研讨对我国诉讼法学基本理论的深入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③对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并且直接促进了这一修改工作的完成。例如,1991年在宁夏银川召开的诉讼法学研讨会,讨论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有关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意见。这次会议对国家立法部门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列入其立法议事日程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从1992年到1995年连续四年举行的诉讼法学年会,均对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意见和方案进行了研究,并且吸收国家立法和司法部门的专家直接参加会议,使学者的学术观点能够为立法部门所吸收。1996年在湖南湘潭举行的诉讼法学年会,还与立法、司法部门一起,就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最高司法机关制定有关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工作。④组织出版了一系列学术着作。该会在整理诉讼法学年会论文的基础上,先后编辑出版了《诉讼法学论丛(1985年刊)》、《诉讼法学论丛(1986-1987年刊)》、《刑事证据纵横谈》(198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1993年)等着作,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⑤积极促进对外学术交流,吸收国外诉讼法学研究成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