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49页(1592字)

为及时抓获逃犯而同时采取寻迹追捕和守候抓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常在现场勘查中采用,有时也适用于其他侦查活动中。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的日趋增多,故也常常采用这种紧急追捕措施。所谓追缉,就是循着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组织力量进行追捕,或顺着其逃往的地区寻迹进行搜捕。所谓堵截,就是在犯罪嫌疑人逃跑时可能行经的关卡道口通知有关的车站、码头、机场、道口及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守候抓捕或阻留。追缉和堵截两种紧急措施,往往同时采用,所以常常并提。

追缉堵截适用的范围 通常是查知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不远,尚在继续逃窜中;或从现场留下的足迹和其他痕迹、物品等而发现其逃跑的方向;或者了解到其体貌特征及可能逃跑的方向和逃往的地区;或者其携带赃款赃物中有明显的特征或特定物,盘查时容易辨识;或被害人在反抗中给其留下明显外伤或血污等附着物;或知其作案后乘交通工具逃跑并知晓交通工具特征或能查证该航班号、车牌号等。上述适用范围,都必须以犯罪嫌疑人逃跑不久、不远或在不久前、在附近有人目睹逃跑已久的犯罪嫌疑人又出现为前提条件。但是,对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即使逃跑了较长时间或逃离很远,在侦查中也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力量进行追缉堵截。

追缉堵截的方法 通常采用:①包剿围捕法。在追捕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窜入楼群、钻进森林或庄稼地等类似情形的地方,应迅速抢占有利地形地物,将其包围起来进行围剿搜捕。对于持枪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分子,更应迅速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对其形成严密的包围圈,然后对其喊话,告知其被重重包围、宣传法制、令其缴械投降归案。对于顽固抵抗者,应先设计智捕、诱捕;如其继续行凶作恶而不听劝阻警告的,可依法就地击毙。②多路迂回法。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采用拐弯兜圈伎俩、施展南逃北窜骗术潜逃,应采用中间直追、两侧迂回策应的方法进行追堵,防止其逃脱。③单路尾追法。按照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和路线跟踪其后,直接追捕缉拿犯罪嫌疑人。

追缉堵截应注意的事项 ①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通过事主、被害人、目睹人等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体貌特征、口音、衣着、发型等情况和携带物品、赃物的特征,了解其是否在搏斗中受伤或沾染血污、泥土、灰浆等附着物,根据足迹车痕等反映的特征对鞋的种类、车辆类型、犯罪嫌疑人身高等作出大致判断,寻找能识别犯罪嫌疑人或辨认赃物等的人参加追缉。如果被追缉的是已知的畏罪潜逃者,应带上照片,以便在追缉途中交群众识别,有条件的还应通过传真电传给有关的关卡道口,以便守候盘查时识别。②行动要特别迅速,并尽可能地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工具配合行动,尽量不使逃犯获得喘息的时机。③要边追缉边向沿途行人群众探询,如果群众提供的可疑人在衣着上有差异应考虑其是否换装,如果可疑人在附近消失应考虑其是否近处有落脚点、隐蔽处所或从别的岔道逃窜。还要随时注意犯罪嫌疑人抛失的物品和留下的痕迹,在获取罪证的同时据以判明其逃跑的方向和路线。④在进行追缉时要充分利用步法追踪技术,顺着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边追缉边搜索。在有条件的城镇要尽可能地使用电子监视技术跟踪,在城郊、农村、山区、林区尽可能使用警犬追踪搜捕。⑤对带有枪支或其他凶器的逃犯,要警惕其行凶拒捕或引爆爆炸物品,要精心部署周密的对策。⑥堵截犯罪嫌疑人要充分争取车站、码头、机场、旅店等单位的职工群众的密切配合,利用他们的工作便利盘查可疑人员。⑦对在追缉堵截中发现的可疑人员要文明盘查,注意方式方法和策略,尊重其人格,不得非法训斥、体罚、污辱,容许其申辩。一旦发现其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或者在逃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立即依法将其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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