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页(508字)

是指三方或三方以上的当事国间缔结的国际农业经济条约。重要的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都具有国际公约的性质。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是国际农业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之一。目前,世界上随着现代农业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国际市场上农产品贸易速度的加快和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多边国际农业条约就愈发显示其重要性,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入多边国际农业经济组织,成为多边条约签署国和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是关贸总协定现已有103个正式缔约方,另有8个国家正在申请,还有28个国家适用于关贸总协定。在历届关贸谈判中,参加国都要讨论农业和农产品问题,这也反映了当今世界各国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多边的统一的农产品贸易国际大市场的愿望;反映了缔结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加强国际农业经济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次,欧洲经济共同体签署的“共同农业政策”也是典型的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是共同体内各个主权国共同遵守的法律性公约。除此,还有一些多边国际农业经济条约,如以食品或原料产品进出国为主签订的国际茶叶协定、国际小麦协定、国际可可协定、国际咖啡协定、国际砂糖协定、国际橄榄协定、国际天然橡胶协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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