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承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页(205字)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标准承认程序准则》第16条规定,标准中包括的食品添加剂已经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和审批。有关商品委员会与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规范委员会对技术上的需要和使用中的安全问题作了评估。如果国家法律不同,应详细报告所有的不同之处。然而应当记住,国际食品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是尽量协调各种政策和态度。因此要尽一切努力使不同的意见保持在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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