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棉花质量管理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1页(188字)

巴基斯坦1994年《棉花标准化法案》规定,巴基斯坦棉花标准化协会将建立由轧棉厂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质量管理委员会。任何被发现混杂不同质量的棉花的人员在受现行法律的制裁以外,还要处以最高达5000卢比的罚款,另外,法院亦可没收、拍卖其产品。没有棉花标准化协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代理人的书面控告,任何法院不得审理该法案下的案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