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工科研规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3页(218字)

俄罗斯《关于在农工综合体改革规划方案中组织利用科研及试验设计工作成果的决定》规定:(1)俄罗斯经济部和财政部,根据俄罗斯农业食品部、俄罗斯科学部及俄罗斯农业科学院应当提出的改革规划方案,研究每年从联邦预算资金中拨给用于该方案基建投资的可能性。(2)俄罗斯农业食品部科技进步管理总局、俄罗斯科学部农工综合体科技进步管理局应当协同感兴趣的分支机构,准备呈交俄罗斯经济部和财政部的相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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