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土地生物监督禁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30页(232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91条规定:(1)为了保证公共健康和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法令,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采集与这些行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以保证与本章提及的产品的使用、生产和交付相关的特别规定或限制和禁止以及处理措施的落实。(2)为了对被控制产地命名产品进行保护,国家产地命名研究院可提议主管部门执行上段的措施。(3)在生物监督委员会通告之后,政府每年向国民议会和参议院提交一份关于国土生物监督的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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