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粮食换发展项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3页(186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实施以粮食换发展项目,向贫困国家提供商品。该项目授权期到2007年。根据法案规定,每年必须提供的最低水平数量为400000公吨。在法案颁布后270天之内,总统应该审查并对管理条例作出修改来使该项目更有效率。每年12月1日,总统应当向国会提交该财政年所批准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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