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种子执法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95页(437字)
根据美国联邦种子法和各州种子法的规定,种子执法机构分联邦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各州农业局两级。联邦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负责《联邦种子法》的贯彻实施。种子管理局设置种子质量检验室,配备专职分析员(即检验员)开展常规检验分析;聘用种子质理检查员,调查违反联邦种子法行为,并作出适当处理。各州农业局具体负责本州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各州农业局设置种子质量检验室,聘用一定数量的种子质量巡视员和室内种子专职分析员,主要分析种子净度和种子发芽率等主要种子质量指标;种子质量巡视员巡回检查种子生产田的质量状况,批发零售和进口种子检签真实性等有关内容,同时负责对市场上销售的种子进行抽样,送州农业局种子质量检验室分析,检测质量指标是否与标签一致。根据联邦和州种子法律、法规的规定,美国种子执法主体是联邦农业部和各州农业局的种子巡视员。种子巡视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在农业局从事与农学有关的工作2年以上,并跟老的巡视员实习1年;参加公务人员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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