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1970年农机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4页(505字)
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1970年7月20日批准《关于改善农业技术设备利用状况的措施》。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指出,在农业技术设备利用方面存在着严重缺点。许多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和其他农业企业与组织,尽管得到了大量生产效率很高的新型机器,但是拖拉机、汽车、谷物联合收获机和其他农业机器班工作量和日工作量提高得很慢,有些单位甚至下降;预定提高工作量的任务经常不能完成。畜牧场的设备利用状况也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单位还无根据地注销了农业技术设备。苏联农业部、全苏农业技术设备联合公司和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对正确使用拖拉机、汽车、谷物联合收获机和其他农业机器的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关心。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认为,改善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其他农业企业和组织的农业技术设备利用状况,对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因此决定:责成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和部长会议、苏联农业部、全苏农业技术设备联合公司、苏联土壤改良和水利部、苏联部长会议国家林业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农业企业与组织的部和主管部门,以及各边疆区和州党委、各自治共和国部长会议、各边疆区和州设备联合公司组织农业职业技术学校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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