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土地征用赔偿额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55页(260字)

日本1999年《土地征用法》第71条规定,对于被征用的土地以及对土地除所有权以外的权利进行赔偿的金额应为:参考附近同类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计算,用公布认定公告时的相应价格,乘以根据到获得权利裁决为止的物价变化计算出的校正系数,所得出的金额数。此校正系数依据政令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第72条规定,对于被使用的土地以及对土地除所有权以外的权利进行赔偿的金额,援用前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该条中的“附近同类土地的交易价格”之处,改换成“其土地以及附近同类土地的地租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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