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机技术监察执行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6页(194字)
俄罗斯1993年《关于国家对俄罗斯联邦自走式机械与其他机械形式技术状况监察的决议》规定,对未完成自己的职责和未正确利用权力的行为,国家监察工程师有权执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职责。对国家监察工程师决定的申诉可以上诉到高一级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工程师,对国家总监察工程师的决定可以上诉到俄罗斯联邦农业部。递交申诉期间,暂时不能中止所申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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