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机技术监察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6页(217字)

俄罗斯1993年《关于国家对俄罗斯联邦自走式机械与其他机械形式技术状况监察的决议》规定:(1)给国家监察机关的国家监察工程师发放统一式样的证件。(2)对监察自走式机器和设备的技术状态的监察员,应保障其使用的汽车、技术监察设备、装置及工具。(3)监察自走式机器与其他机械形式技术状态的监察员,应配有俄罗斯联邦国家徽章印记及其姓名和照片的胸卡,其权限要与法人签订合同,并在银行公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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