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1992年保护小农场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47页(184字)

菲律宾1992年发布《保护小农场法》。该法规定小农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定期选举农民代表参加政府农业计划执行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政府有义务制定维护小农场利益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固定资产投入、水资源管理和灌溉服务、农业信贷、价格支持等作出规定。应当规定商业信贷75%应用于小农场农业,强化菲律宾土地银行借款计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