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农协组织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0页(208字)

根据比利时合作社法律规定,农村农协组织在省级地区可设有省协商委员会。各省协商委员会可从各区联合会选派1名代表参加全国协商委员会,地方农协组织可召开区域省联合会代表大会扩大会议。总委员会扩大会议是农协组织的全国协商机构,由总委员会成员、全国领导机构人员、农村行会代表和天主教农村妇女培训组织及天主教农村青年各部门代表组成。中央农协专业团体也可指定参加总委员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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