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基纳法索1990年合作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37页(251字)
布基纳法索于1990年5月8日颁布《合作社的法令》。它由《前合作社立法》和《合作社立法》组成,主要规定:(1)合作社是具有合法地位和有共同利益的成员自愿组成。(2)合作社建立在自由不受限制、成员资格平等基础上。(3)合作社活动可以包括农业、牲畜产品、渔业、储蓄和信用、运输、采矿、造林、挖井、灌溉、手工业、教育、健康等事业。(4)合作社发起至少由15个人,可组成代表大会。(5)合作社每3个月召开一次成员大会。(6)大会从成员中选取至少4个管理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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