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贷银行农贷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63页(258字)
美国于1923年颁布《联邦农业贷款法修正案》,决定增设联邦中间信贷银行,主要为所属生产信贷协会组成的生产信贷系统办理动产抵押的中短期农贷提供资金。中间信贷银行不直接对农场发放贷款。由协会自行负责办理并以贷款合同、财产抵押单等票据向中间信贷银行借款来发放贷款。中间信贷银行还可向少数不属于农业生产信贷系统的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农贷提供资金,或通过这些机构直接发放农贷。根据法律规定,联邦中间信贷银行的自有资本,主要是发行股票和盈余积累。其信贷基金来源于发行证券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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