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林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4页(268字)
巴基斯坦是少林国家。森林面积为45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5%。其中,国有林为298.8万公顷,私有林为159.1万公顷。巴基斯坦于1865年颁布《森林法》,规定森林由中央政府管辖。1927年修改《森林法》,规定全国森林改归各省管辖。省政府有权宣布任何一片土地为“后备林”、“防护林”或“公有林”等,以便于保护森林和合理利用土地。巴基斯坦1947年宣告独立后,对《森林法》作出部分修改,一直在执行。根据该法规定,.巴基斯坦森林仍由省管辖,各省政府林务局主要职责是经营和发展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