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1016年林木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72页(203字)
1016年《俄罗斯法典》规定,对于偷盗木材、毁灭或毁坏野蜂巢(养野蜂业中用作蜂巢的天然树穴或人工树穴)者处以罚金。对毁坏属于大公或公爵所有的有蜜蜂栖息的野蜂巢者,处3个格里夫纳的罚金。对非故意砍伐筑有野蜂巢的树木者,处3.5个格里夫纳的罚金。其中,3个格里夫纳上缴国库,0.5个格里夫纳归树主所有。对于故意砍伐橡树者或偷盗海狸者则处12个格里夫纳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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